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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1-000087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推进落实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2021年第54项重点工作任务1-12月份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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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从严从紧编制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2021年市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继续压减10%;“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比上年压减20%以上;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未经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严控资产更新,一律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增加编外人员经费。 ②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批复市级部门预算。 ③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用系统化的思维、信息化的手段将预算管理全流程进行整合,固化到信息系统之中,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实现预算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 ④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开展清理规范地方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 ⑤召开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署会议,向各预算单位传达任市长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等重要批示,集中财力保重点,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 ⑥继续对市级财政存量资金开展清理,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年底全部收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亟需资金保障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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