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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gaj/2019-0000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关于公安机关完善讯问(询问)笔录等言词证据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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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临公复)字(2019)第01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孙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安机关完善讯问(询问)笔录等言词证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公安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自2007年推行网上办案工作以来,一直推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优先使用电子笔录,执法办案系统也设有统一的电子笔录模块,但民警在实际执法中仍然存在手写笔录与电子笔录混用以及笔录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规范电子笔录的使用,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督促整改笔录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履行好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于永波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7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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