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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nwh/2021-00000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4/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吴汉花、陈琨、纪晓波、刘密厚、刘霄、马向明、王莹、赵宝芝、诸葛茂玉、邹梅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议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宅基地和住房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也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国家稳定大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如各位代表提出的,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未能有效执行宅基地收回政策,导致大量宅基地闲置和低效利用,同时宅基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导致宅基地管理中出现管理不到位、执法监督难、处理难等问题。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宅基地管理工作提出五个方面解决建议,给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指出方向。对照建议,结合当前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在国家第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机构改革中将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能由自然资源部门转到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6月,中央深改委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开展了第二次宅基地改革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强调“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鉴于农村宅基地制度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特殊性,中央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针一直是“稳慎推进”。无论宅基地制度怎么改,都要把维护农民权益作为一条不容触碰的底线。本着“稳慎推进”的原则,确定九个方面试点内容,同时规定,各地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因此除了闲置宅基地利用等不突破现有规定的方面外,宅基地抵押贷款等限制性政策只能在试点范围内开展,等试点取得成效后,依据国家相关要求逐步解决面上问题。

为了尽早解决我市宅基地问题,兰陵县积极争取,市政府强力推荐,我市传统农业大县兰陵县,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基础工作扎实,干部群众改革积极性较高,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2020年9月,兰陵县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兰陵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从七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制度,解决闲置和低效利用问题;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和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保障机制、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解决宅基地管理问题。

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调研和摸底方面,目前全市层面已进行2021年宅基地需求摸底1次,对兰陵县和沂南县各抽取2个乡镇120个村开展调研问卷1次,对各县区部门工作交接调度多次,由于刚办理职能交接,各县区机构建设不全,工作交接基本未开展,人员到位和培训还需要时间,所以全市范围内大规模摸底还未开展,目前只有自然资源部门掌握不动产登记方面资料和村庄规划资料;审批和执法方面,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宅基地审批,但是目前大多数乡镇审批机构还未确定,正在积极推动中,按照农业农村部宅基地执法列入市县农业执法要求,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正在积极履职;制度建设方面,鉴于部里正在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市级暂且处于调研和准备阶段,只在试点单位兰陵县,市县积极起草《兰陵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兰陵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开展了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工作,部分试点乡镇(街道)宅基地试点动员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展开;关于宅基地规划方面和登记方面属于自然资源职能,地上房屋建设翻建等属于住建部门职能,目前市级和县级各个职能部门均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但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由于只在兰陵县开展,其他地方并未成立领导小组。对于兰陵县试点,市农业农村局给予了大力支持,对上争取政策支持,将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列入2021年度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项目;对下组织业务培训、指导政策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助力兰陵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破解“人、地、钱”等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制约,坚持先立后破、稳慎推进,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助推乡村振兴实施奠定基础。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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