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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nwh/2021-00000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6/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分类对待农民建房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分类对待农民建房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刘嘉坤、程洪龙、崔本华、冯现伟、郭增学、廉仕堂、李明、李星霖、彭云占、任红蕾、田福海、王全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分类对待农民建房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健康发展的议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村民住宅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据《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实施和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统筹考虑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根据职能划分,我局围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调查摸底。为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疏堵结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21年1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调查的通知》(鲁农经字〔2021〕2号),根据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全市13个区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进行了调查摸底,以2020年12月31日为时点,将已符合或者达到宅基地分配条件,且计划2年内建房的农户纳入调查统计范围。调查统计结果将作为安排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主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各县区农业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和队伍。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指导全市3区9县和1个功能区建立健全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和队伍,目前,各县区编办均已下发文件,明确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高新区由组织部明确)。其中,有4个县区单独设立宅基地管理科,其他县区分别加挂在农经科、发展规划科、政策法规科。专职从事宅基地管理工作4人,兼职人员24人。临沂市涉农镇街共154个。目前已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的有80个,占比达到52%,其中,兰陵县、郯城县、临沭县的各乡镇已经全部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其他县区尚未建立联审联办的镇街也都确定了整改时限,为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打好了基础。

三、指导试点县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强调“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2020年9月,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准,我市兰陵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鉴于农村宅基地制度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特殊性,中央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针一直是“稳慎推进”。无论宅基地制度怎么改,都要把维护农民权益作为一条不容触碰的底线。本着“稳慎推进”的原则,兰陵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制度、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七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的推进,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总结推广经验。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破解“人、地、钱”等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制约,坚持先立后破、稳慎推进,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助推乡村振兴实施奠定基础。

感谢您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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