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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gtzy/2022-000008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223号《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快木业转型升级的议案》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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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龙希锋、李聪、王箴、汲生凤、王建芬、魏荣军、孙世福、王玉伟、朱洪江、谢荣芹、刘梦茹、李传信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快木业转型升级的议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是关键。自2019年起,国家实行“增存挂钩”配置年度新增计划指标政策,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我局督导县区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统筹使用存量和新增用地指标,保障有效投资项目落地。今年土地要素保障基本政策如下: (一)分级分类保障政策。国家级项目、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国家、省保障新增用地指标。会同发改部门积极争取,力争将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列入国家及省级用地保障大盘子。 (二)继续采取增存挂钩配置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当前国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还要继续实行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政策,按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量核算配置计划指标,但具体测算方式会有新变化。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级统筹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民生、公益类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对于费县木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议强化用地主体保障责任的落实,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结合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并通过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来提高建设用地产出效能,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具有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性强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报经市重点项目会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可以申请使用市级统筹计划指标予以保障。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年度计划指标预借的要求,今年各市可以预借2021年度省级核补新增计划指标50%以内,2021年省级核补我市年度计划指标1.9万亩,根据省厅规定,我市可以预借9500亩。我局及时印发《关于认真落实2022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导县区先期预借新增用地指标用于解决急需建设项目用地,强化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政策,按照县区提报的急需建设项目清单,依次序保障用地。 十分感谢你们的建议,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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