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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61852976/xzspj/2023-000009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3/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12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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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23〕30号)要求,现将市人大二十届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中涉及我局职责内容的答复意见提交如下: 一、前期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县区承接能力。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问题导向,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许可市县同权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多举措扎实开展“市县同权”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一是组织“现场培训”。针对一些办理流程较复杂、县审批局普遍要求系统培训的事项,市局组织现场培训,邀请省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二是组织“以干代训”。组织县审批局人员来市局窗口现场学习业务,通过现场办理一项业务,发现问题并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三是开展“线上指导”。建立微信工作交流群,将各类文件、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清单移交各县,明确事项办理要素。四是开展“视频培训”。以视频培训的形式,对个别县工作人员进行小规模培训,帮助尽快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组织制作网办视频教程,确保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要素统一、操作流程清晰。五是开展“实地教学”。市局派业务骨干到县区进行各类文件、档案资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照等现场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工作人员办理业务,解答工作人员疑惑。市局针对2019年、2021年两次市县同权下放开展多次市县同权改革业务现场培训班,对50余项高频市县同权事项进行现场培训讲解,4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同时,组织200余人次来市局窗口参加“以干代训”,通过微信工作群答疑解惑,开展“线上指导”、“视频培训”,县级承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梳理同权情况,优化制证发证流程。针对部分市级市县同权事项制证发证多头跑的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梳理,细致论证,开发市县一体化审批新机制制发证模式,通过电子证照平台和跨域通办系统实现远程盖章,县级就近发证。经过梳理,我局52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或服务窗口前移事项,48项可通过电子证照平台和跨域通办系统,另4项因需加盖钢印或上级发证的事项通过邮寄发证实现当事人县级领证。 (三)加快系统对接,打破信息孤岛。一是推进业务系统对接。会同市直部门、单位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业务系统进行梳理,分类确定系统整合对接方式,完成9个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网的统一身份认证和整合对接。二是强化RPA技术应用。积极推广应用RPA技术(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市县两级完成食品生产许可等67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RPA功能开发,实现业务数据在政务服务网、审管联动平台、双公示系统等系统平台间流转,有效破解系统数据壁垒,减少重复录入。三是加强业务中台应用。开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试点,完成市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系统等与省统一业务中台对接,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化政务服务协同。目前,市本级和兰山区、平邑县已实现933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累计产生办件数据16万余条。 一、下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依托沂蒙政务服务研习学校,编制《行政审批典型案例》和业务培训教材,统一规范办理模式和相关文书,选优配强师资队伍,制定培训计划,分领域分阶段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式教学,讲解行政审批典型案例,深化培训效果,增强县区审批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县区政务服务效能。 (二)强化审管联动,加强审管衔接。一是健全完善“一制度、一平台、一会议”的“三个一”审管联动机制和审管联动“六个+”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功能,放开系统对接端口,推动多系统间互融共通,筑牢审管联动工作基础。二是充分发挥审管联席会议协调联动作用,召开2023年审管联席会议,加强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衔接沟通。三是编制完善审批与监管职责边界清单,厘清高频事项审批与监管部门职责边界。 (三)继续系统对接,推进“一网通办”。一是积极协调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加快打通国家级、省级自建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流转通道,进一步破解系统间数据壁垒。二是依托全省统一业务中台,积极推进业务数据互通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中台上线运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三是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打造“一个门户、一部手机”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便利度。 承办科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栾建超,联系电话:8770796。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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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审服函〔2023〕3号关于提交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12号建议答复的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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