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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gdj/2023-000015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A20230098号《关于建设“禹王台”生态保护公园的议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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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启等10名代表: 您们好,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禹王台”生态保护公园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的建议很值得我们研究,在文化遗址建设生态保护公园,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保护理念和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发展有效举措。近年来,不少学者和考古爱好者对大禹治水的地点有了新的看法,存在“大禹治水是不是在沂沭河流域?”的疑问,特别是不少史料记载与地名、民间传说契合。我们也对鄅古城遗址进行了部分考古发掘,基本确定了鄅古城城址范围。郯城县文旅局组织人员现场调查“禹王台”遗址具体位置,目前还未发现文化遗存,也无法确定禹王台具体位置。为做好建设“禹王台”生态保护公园论证工作,我局作出如下支持意见: 一、加强对相关文化遗存的挖掘和论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确定“禹王台遗址”具体位置。 二是积极配合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对建设“禹王台”生态保护公园建设进行论证,提供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专业意见。 三是根据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对遗址保护的支持,做好“禹王台”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阐释,讲好文物“背后”故事,做好文旅融合文章。 衷心感谢您们对临沂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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