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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cgj/2024-000004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209号建议《关于加强解放路桥东端桥面与匝道出口交汇处安全防范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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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209号建 议 的 答 复 孙宝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解放路桥东端桥面与匝道出口交汇处安全防范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的建议:“将匝道与桥面交汇处的树木移走”。经市城管局园林环卫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确定该处匝道与桥面交汇处树木为白蜡,胸径15-20公分。因当前正值夏季,天气干旱,苗木需水量大,不适宜苗木移植,因此我局从树木顶端给予适当修剪,确保现场既不遮挡交通视线,也不影响苗木存活。 二、关于您的建议:“将匝道出口处的隔离墙,改为隔离墩或钢管栅栏”。经现场查看测量,匝道混凝土护栏的平均高度约为97厘米,普通小客车车辆车窗底高度大部分在100厘米以上。同时我单位咨询立交原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根据现行《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局部修订条文(2019年版)9.5.1条规定:人行道或安全带临空侧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米,非机动车道临空侧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40米。上述栏杆高度为人行道表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的距离。解放路沂河桥立交匝道防撞墙需改造为1.4米的金属防撞护栏,同时为保障金属防撞护栏有效,需设置较密的金属栏杆,会遮挡过往车辆和市民通行视线,无法明确改造效果。同时因此处改造投资较大,施工需对桥梁匝道进行封闭施工,改造效果未明确,可能会产生较大舆情。 三、关于您的建议:“交汇处桥面北侧的石板护栏,改为钢管栅栏或镂空石板护栏,或改为隔离墩”。经现场核实,按照设计标准,交汇处桥面北侧的人行道护栏为部分镂空石质护栏,为保障桥梁整体美观效果,不建议单独对此处进行改造。 此复。 附件:苗木修剪前后效果对比照片4张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宗方才承办责任人:曹光磊联系电话:18053968623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住建局 附件:
修剪前现场实景图
修剪中现场图片
修剪完成现场效果图片1
修剪完成现场效果图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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