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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8304390/xxhwyh/2024-000004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0/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36号建议《关于规范国有通讯基础设施保护和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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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国有通讯基础设施保护和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了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和建设。 一、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我市以获批“千兆城市”为契机,加快5G和千兆光网部署应用,全市累计开通5G基站超过2万个,建设数量居全省第3位,重点区域5G信号实现全覆盖,5G用户数达到636.5万;全面部署千兆宽带网络,实施城域网交换机等设备更新换代,对297个老旧小区实施光纤入户改造,城区、乡镇和工业园区全面具备千兆宽带接入能力,10G-PON端口占比达到60%,千兆以上宽带用户116.6万户。 二、通信基础设施保护逐步增加。联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建立临沂市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了通信设施保护专班,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各县区公安部门明确专人处理通信设施破坏案件,改变了以前出警不及时、执法力度低的情况。联合住建部门,建立市县两级城建工程涉及通信设施申报群,本着“先建后拆”“先补后建”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通信设施保护方案,实现了通信设施保护的关口前移,有效减少了城建施工对通信设施的影响,确保了通信设施稳定运行。 三、通信基础设施迁改赔补标准进一步明确。联合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等部门印发了《临沂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指导标准(试行)》文件,明确补偿范围、具体流程和责任划分,规范了迁改原则,为临沂市的通信设施拆迁赔补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通发办统筹制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专项方案,将打击阻挠、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加强巡查督导,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将市政工程通信公共管道建设纳入项目规划,并组织通信企业参加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确需迁改的,统一明确迁改要求和补偿标准。全面开展5G建设科普工作,普及5G频谱知识和电磁辐射常识,消除群众未知,恐惧及畏难情绪,宣传 5G 技术提升用户体验、带动行业发展及推动社会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变革的意义及作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再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感谢,热忱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 7 月 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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