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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41762156/lyj/2025-0000130 发布机构 临沂市林业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082号建议《关于加大对郯城县恐龙足迹化石挖掘保护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082号建议《关于加大对郯城县恐龙足迹化石挖掘保护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082号建议的答复


卢志祥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关注与建言。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郯城县恐龙足迹化石挖掘保护利用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科学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开发工作提供了宝贵思路。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经系统研究并结合现场勘查与专家论证结果,现答复如下。

一、现场勘查与资源评估情况

2025年3月25日、4月2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分别组织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庄镇政府及有关专家到现场进行踏勘。经核实,现场位于郯城县李庄镇后莫疃村金鸡岭一处洼地,面积约20亩,该处地表裸露,岩体为页岩,抗风化能力较弱,现场有数十个明显的恐龙足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临沂大学、山东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的古生物化石专家对此进行了专题论证。与会专家认为,现场由于常年自然风化侵蚀,许多恐龙足迹化石风化,且该处距离村庄较近,周边为永久基本农田,生产生活活动频发,不具备地质公园划定的条件。

二、现有地质公园建设经验借鉴

结合临沭、莒南两地恐龙地质公园运营实际,存在以下客观情况:1.经济效益层面:现有园区尚未形成旅游产业带动效应。2.区域发展层面:地质公园保护范围对土地开发利用形成限制。3.申报流程层面:需完成权属确认、规划论证等多层级审批程序。建议您实地考察现有园区后,若确有申报意向,我局将协助对接权属主体及相关部门推进报批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服务效能。我局将配合自然资源部门,邀请地质方面专家学者对古生物化石集中区开展详细调查和专题研究,为更好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监管,严厉打击盗掘、倒卖、贩运、私藏古生物化石行为,切实保护古生物化石这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三是依托现有资源,打造特色旅游。配合文旅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古生物化石等文物进行深入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挖掘其价值内涵。配合搞好李庄镇青山遗址、周探花林等文物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助推地方特色的文物旅游项目实施。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以“世界地球日”宣传和化石遗迹集中区域为宣传重点,加强对地方群众的定向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各界依法保护和利用古生物化石的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林业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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