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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54446139/gtzy/2025-000004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5/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123号建议《关于加强智慧监管保护耕地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12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济钦、李希峰、高祥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智慧监管保护耕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所在。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耕地保护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一)建立健全“大占补”监管体系。为保障“大占补”改革制度有效运行,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了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补充耕地项目建立入库使用、动态监管、核销出库等机制,从立项申报、实施建设到指标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我市也积极开通了市、县级账户,用于储备各类补充耕地指标,目前,莒南县已完成了首批非农储备库的建设工作,储备库规模达到8385亩左右。

(二)创新应用执法监管“无人机巡查”模式。为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技防能力,市级投入2300万元建成无人机全域巡查平台,自7月20日起正式运行,目前已完成27轮全覆盖巡查,共推送问题图斑4.9万个,无人机巡查数据已广泛应用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非法采矿、生态修复、变更调查、林业普查等多个领域,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自然资源管理方式的变革。同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实行“即时发现,即时整改”,对整改不力耕地“非农化”面积超过20亩或耕地“非粮化”面积超过50亩的县区政府发出预警提醒;对耕地“非农化”面积超过50亩或耕地“非粮化”面积超过100亩的县区,提请市政府约谈。目前各县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均在20亩以下,2024年度卫片剩余违法耕地同比下降76%,耕地保护源头防控成效初显。

(三)强化耕保政策宣传、完善政策法律体系。2025年1月17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临沂市“非粮化”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25〕1号)重点明确了耕地保护责任追究的适用对象和要求原则,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责任追究的情形和责任追究的程序,以最鲜明的态度、最积极的行动、最严格的措施,扛牢扛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2月17日,下发《关于集中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局在清明节前后的植树高发季开展集中宣传培训,将制作好的方言版耕地保护宣传音频,下发至各乡镇、村(社区),利用乡村大喇叭,不间断循环播放,每日播放时长不少于20分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强化执法监管,拓宽数据应用。无人机全域巡查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技防能力,进一步转变监管模式、提升管理质效、全面管控违法的重要手段。一是持续提升巡飞效率。做好统筹,加强对慧创公司的监督考核,督促改进技术,不断提升单日巡飞面积,保证每周全覆盖。二是持续细化提取规则。加强影像研判能力,分析图斑下发的合理性,进而优化提取规则,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三是推动数据多向应用。全力扩大无人机巡查数据应用范围,全面介入自然资源管理,为市局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开发利用、耕地保护、矿产监管、生态保护变更调查、确权登记等业务提供提影像、数据、解析等全方位服务,深刻改变自然资源管理效能。

2、加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改革落地实施。根据国家、省关于占补平衡改革要求,坚持“以补定占”,细化占补平衡落实机制,优化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规范市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使用,做好新旧管理方式有效衔接。以莒南和兰陵大占补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改革顺利推进。

3、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大占补”改革实施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核定补充耕地数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两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补充耕地指标入库工作。各县区要加强垦造和恢复耕地的质量建设,确保各类占用耕地得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实现耕地保护和保障发展的统一。

二、协办单位市大数据局答复如下:

您提出建设智慧耕地监管平台,推动耕地保护向信息化管控转变,协同搭建多维度数据管理体系,着力构建集“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于一体的智能化风控体系和监管约束机制,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大数据局围绕数据赋能耕地保护这个主题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做好耕地相关数据共享技术支撑。完善省市县三级贯通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体系,优化升级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快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建设,2024年年底已实现县域全覆盖。持续加大涉农数据共享,畅通耕地保护相关数据共享渠道,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数据共享需求。(二)积极培育耕地保护相关数据应用场景。深入推动“数据要素×”专项行动,积极培育、征集耕地保护相关数据应用场景,筛选报送临沭蛟龙镇数字乡村应用、山东慧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平台等场景,目前正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2025年实景三维山东十佳创新应用场景征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市级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的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数据在耕地保护领域的特殊价值。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耕地保护相关技术支持工作。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大数据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三、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予以考量。

(一)充分利用大数据集成模块。一是构建项目储备机制。目前全市共建成高标准农田702.9万亩,大大完善了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效率和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在2025年项目建设中,我们将通过系统化汇集、筛选和动态管理待建农田项目的基础数据,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科学立项依据和优先实施序列,对达到集中连片要求的项目,优先纳入后续建设计划,分年度推进实施。二是深化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临沂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结合山东省“数字强农”战略,在沂水、蒙阴等县区搭建数字化信息平台,沂水县建设运行的智慧农业控制中心,可实时查看灌溉控制器操作历史和灌溉数据曲线,远程操控智能灌溉控制器,改变了传统农业灌溉管理现状,实现了农业生产信息化、精细化管控,同时通过移动终端App对泵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时段监测、控制,降低了水管员劳动强度,有效提高了泵房使用寿命。

(二)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估。一是加强前期现场勘测。为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布局科学合理、成方连片,我们在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布局时,要求县区及设计单位做好前期现场勘测工作,全面考虑项目区的种植现状、地形特点、土壤类型等因素,合理提出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能够高效运作。二是创新监测技术模式。试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中的应用,探索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人整改,打造“远程监控、即时管护”的立体监管体系,显著提升农田管理的精准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三)抓早抓小遏制违法行为。一是流程公开透明。在规划设计阶段,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张贴村务公告栏等方式,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告,公开高标准农田范围;在项目建设阶段,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群众监督反馈制度,对建设质量不达标的施工标段进行警示通报。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聚焦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实用知识,采取“田间课堂”宣讲,制作短视频、宣传册,农田周边设置公示栏与警示牌等方式,提升农民、合作社、村干部等主体的守法意识和参与度,减少因“不懂法”导致的违法行为。

(四)构建部门协同监管体系。一是打造新型监管体系。组成调研督导组,分县区包片进行现场督导,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同步建立“一组双专班”工作机制,打造形成集中领导、双管齐下的监管新模式。二是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督。市级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审计,坚持人员、履职、检测三方到位,对入场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检,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监理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市高标准农田相关工作,同时将问题情况发函告知当地县区党委政府,充分发挥警示惩戒作用。

(五)完善相关政策及整治机制。一是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招标操作程序及管理办法,规范招标文件制定、投标文件审查、中标单位确定及施工合同监管等各项流程,保障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中标企业质保期限和维护职责,倒逼企业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二是深化“建管护”一体化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管护范围和管护资金,建立了“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以及“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针对管护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建设、管护资金使用以及管护效果情况,强化管护监督检查与考核,为进一步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益,构建好了制度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3位代表的建议,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运用智慧化手段强化耕地监管,构建“技防+人防”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实现耕地保护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再次感谢您们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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