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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54446139/gtzy/2025-0000046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250025号建议《关于加大对蒙阴县耕地保护政策支持的议案》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25002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神合广、王铭聚、方国明、石来增、宋文博、张烨、张晓迪、邵长军、秦艳、罗公祥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蒙阴县耕地保护政策支持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建议对于加强蒙阴县耕地保护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落实最新耕地保护考核规则。根据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要求,对于“三调”前种植林木、园艺作物等,但尚未达到认定标准的耕地,实地已达到认定标准,按照现状调查为林地或园地,在年度考核中视为耕地不减少。因此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中,未给予蒙阴县扣分。2025年也会进一步优化评分方法,继续充分考虑蒙阴县面临困难,实事求是留出过渡期。

(二)优化完善耕地调查有关规则。根据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要求,完善耕地调查有关规则,对耕地上以棚架等方式培植食用菌菇等蔬菜、未直接利用耕作层且耕作层未破坏的,按耕地调查。对耕地上种植三七等中药材,菠萝、火龙果、百香果、蓝莓、玫瑰等浅根系水果及花卉,耕作层未破坏的,按耕地调查。对耕地自然撂荒、耕作层未破坏的,按耕地调查,标注“未耕种”。对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苗木等农作物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农业生产,耕作层未破坏的,按实地现状调查地类,标注“202X种植用途临时调整”。我们将根据调查地类认定标准和规则,充分考虑蒙阴县工作实际,减轻蒙阴县基层负担。

(三)分类处置历史流失耕地。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要求,对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三调”前占用耕地种树种果种茶等造成的耕地流出,设置合理过渡期,逐步有序处置。对符合完善后耕地调查规则的,按照“认定一批”的方式,调查为耕地并严格保护。对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灌溉条件且易于恢复的,按照“恢复一批”的方式,结合农民意愿、产业发展、作物生长周期等,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恢复,并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以单独图层标注“已纳入过渡期范围拟恢复”;对确实不适宜恢复的,按照“置换一批”方式,有序退出耕地保护范围,与适宜作为耕地保护的地块置换,并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以单独图层标注“已纳入过渡期范围拟置换”。我们会积极引导蒙阴县实事求是,给足合理过渡期,按照“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的方式,逐步有序分类处置,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对于特色种植已形成农产品地域品牌的蒙阴县,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方面,我们将严格遵循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坚决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这条底线的前提下,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研究制定更为灵活的管控措施,既确保重要农地资源的刚性保护,又为地域特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预留合理空间,也会深入蒙阴县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二是强化政策指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蒙阴县实际,进一步加强对蒙阴县耕地保护工作的政策指导,帮助蒙阴县制定切实可行的耕地保护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耕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村居行动,利用好乡村大喇叭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推动全社会形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局根据部门职责,在耕地政策支持方面,坚持“精准高效”原则,全力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执行“农户自报、村级初核、乡镇审核、三级公示、审核把关、汇总上报”的工作程序,扎实做好面积核实、系统录入、公示公开等各环节工作,为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增强种粮农户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保障工作公开透明、群众满意。截至目前,全市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全面发放到位,实际发放小麦补贴面积440.04万亩,发放资金总额5.25亿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318.64万元,切实发挥了补贴政策支持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了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再次感谢您们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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