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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nwh/2025-000004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6/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087号建议《关于成立临沂市种子(种苗)协会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087号建议《关于成立临沂市种子(种苗)协会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黄翔代表:

您在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临沂市种子(种苗)协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种业发展情况

临沂是一个农业大市,种质资源丰富,种业市场活跃。种业振兴行动实施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种业发展的政策,在种业创新发展、种业基地建设、品种示范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体系,加快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示范与推广应用。天泰316、临豆10号入选《山东省主要粮油作物主推品种目录》。天泰316玉米种入选2023—2024年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遴选品种。临麦9号入选2024年山东省小麦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

二是新品种选育持续取得新突破,通过搭建“产学研推”协同攻关机制,推进生物育种等新技术发展。2024年全市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6个,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已超过98%,为全市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强有力的品种支撑。

三是农作物良种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现有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2个、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7个,农作物种子繁育面积常年稳定在20万亩。2024年全市持证企业农作物种子(种苗)销售总额4.36亿元,生产销售种子总量6308.1万公斤。

二、成立临沂市种子(种苗)协会的必要性

(一)规范行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种苗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范。《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GB4404.1-2024)等系列国家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这些是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执行的种子标准和质量规范。种子企业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生产经营质量高于国家标准的种子(种苗),可以自行制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团体标准,建立种子(种苗)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质量更高、经得起市场考验的种子(种苗)应用于农业生产,提高种植者的生产效益。

(二)信息共享与交流

面对竞争激烈的种子市场,要建设良好的营销环境,需要架构起政府与企业、管理与服务之间的桥梁。成立种子(种苗)协会可以通过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联合营销、共同研发等活动,促进行业内各企业、各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落实行业自律准则,全方位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各环节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定期组织技术培训、交流活动,帮助会员单位提升技术、管理水平;积极对接科研院校,深化产学研合作,加速种子科技创新,培育更多优良品种;同时,强化品牌建设,打响品牌知名度,提升临沂市种子(种苗)产业在全国市场的竞争力,全力推动全市种业振兴再上新台阶。

(三)产业协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种子(种苗)协会是全市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者依法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行业协会应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发挥种子协会的纽带及沟通作用,将全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联合起来,互通信息、协调发展,增加互利合作,建立诚实守信、良好规范的行业口碑,维护种子(种苗)行业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种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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