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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82170/wsj/2025-000014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09号建议《关于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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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09号建议 《关于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魏增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委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截至2024年底,全市双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达62家。临沂天河医院入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康养”模式入选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蒙阴县入选山东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方面的答复。一是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支撑。牵头制订出台了《临沂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临沂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突出医养结合要素保障和服务能力提升,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二是丰富医养结合服务路径,形成“居家医养、医护巡诊”“社区医养、智慧服务”“两院一体、集中照护”“特需医养、安心保障”等多种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开展居家社区延续性疾病诊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针对出院后对医疗护理服务依赖性高的患者,推行出院计划服务。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延伸服务范围,丰富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服务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动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发展。支持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模式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不具备举办养老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周边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签约、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行医养结合“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敬老院,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实现统筹规划、协同发展、一体联建、资源共享、服务衔接。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期望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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