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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60576826/scjdj/2025-000034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11/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44号建议《关于强化网红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44号建议《关于强化网红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贵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网红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网红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建议》问题针对性强,客观现实,尤其是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是经过深入调查和深刻思考提出的。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您的建议切中要害,反映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趋势、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们采取了以下系列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营造社会共治格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年来,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网络食品销售蓬勃发展。拼多多、淘宝、抖音、快手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不到位,大量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掺假掺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尤其网红食品,比如,蜡瓶糖超范围使用蜂蜡或者使用非食品级石蜡,干噎酸奶未取得乳制品许可、假冒知名乳企生产等问题,对整个食品行业造成一定冲击。为此,我局深入开展了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2024年以来,先后立案查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混淆等不正当竞争案件52件,有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加强了合规经营行政指导。2025年以来,发布网络交易、直播营销等合规提示函3次,组织召开网络交易合规经营行政指导会2次,督促指导平台、直播商家等网络经营主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开展了食品相关网络交易专项监测3次,开展直播营销监测124场次,发现并核查处置食品相关涉嫌违法信息15条,核查处置总局、省局交办的食品相关涉嫌违法监测信息24条,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5年,我局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采取线上线下两手抓,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优化监管体系,发挥智慧监管、监督抽检等技术手段,完善维权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完善网络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监管台账。对网络平台上订单量排名靠前的入网餐饮单位及新晋网红食品店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经营者底数、经营范围、存在问题等信息,建立详细的监管台账。二是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监管内容。以现制现售奶茶等饮品、冷食及生食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美食聚集区、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将场所环境卫生、进货查验、“三防”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作为重点检查问题,确保网红食品的生产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强化源头治理。依托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在原材物料(含食品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产品配方、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等关键控制点位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四是加强风险会商。定期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全环节风险会商,就网红食品监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组织排查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靶向治理,精准施治,不断消除网红食品带来的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五是全面加强抽检监测。科学制定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对食品生产环节实施全覆盖、流通餐饮环节实施全品种抽检检测,同时进一步完善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以“四个最严”要求,从严处理不合格食品问题。

二、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商家自律。要求网红食品生产销售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二是指导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要求,结合网红食品店实际,指导其合理设计布局、明确功能分区、配置相应的硬件设施设备,规范操作流程。三是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以网红街区为重点,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网红食品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美化亮化经营环境,规范加工操作。四是压实平台责任。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及时清理违法违规宣传用语和广告。必要时采取约谈措施,进一步强化平台责任。

三、加强教育培训与引导。一是开展集中培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网红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整改方向,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防范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签订承诺书。组织网红餐饮单位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向社会和消费者承诺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四、推动社会共治。一是邀请媒体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共同开展“查餐厅”等活动,向公众现场展示监督检查过程及发现的问题,倒逼网红餐饮单位重视品牌,增强法治观念。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食品安全提示,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和维权意识。三是鼓励公众参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认真核查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同时,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五、加强舆情分析与处置。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收集来自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舆情信息、上级通报、学术论坛等渠道信息,加强信息梳理筛查,分析研究我市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督促食品生产自查自纠,避免食品安全问题。加强舆情动态监测,及时关注网红食品相关的舆情动态,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舆情或线索要迅速核查处理,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结合消费投诉、社会舆情等对高风险网红食品开展重点监管。

未来,我们将持续将网红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为我们提供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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