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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360274559/mzj/2025-000016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 文号 | 临民函〔2025〕3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206号建议《关于重视发展养老事业推进医养融合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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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传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发展养老事业推进医养融合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人社、医保、卫健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完善政策体系。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打造“孝善临沂”养老品牌推进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作为专章进行要求,其中对简化医养融合机构审批手续、加强医养康养资源融合共享、提升居家社区医养康养服务能力、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等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二)优化医养结合服务。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双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达62家。临沂天河医院入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康养”模式入选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推动蒙阴县省级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项目,全县提升改造医养病房1.7万平方米,新增医养床位1000张、设备600余台。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政策供给,形成各方合力”建议的答复 一是深化老龄机制体制改革,2025年完成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调整,将卫健、人社、发改、财政、行政审批等17个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政策基础,市级先后出台《临沂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临沂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深化医养结合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三是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指导费县和临沭县入选“五床联动”省级试点,探索建立老年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服务有序衔接的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二)关于“加强服务供给,促进医养融合”建议的答复 一是加强医养资源共享,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确保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保持在100%。二是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市级有山东医专附属医院(临沂市老年病医院)和临沂老年医院2所老年病医院,全市有康复医院11家、护理院6家,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三是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比例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开设康复科、治未病科比例均达到100%。四是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截至目前,全市4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累计服务10.2万人次。 (三)关于“加强人才供给,充实专护队伍”建议的答复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市民政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孝善临沂”养老品牌建设 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统筹利用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对全市养老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推动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二是强化技能培训。联合市人社局遴选包括院校、培训机构和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市级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13家,累计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3万余人次,岗前培训率达100%。将养老护理员列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工种,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政策,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培训。三是强化奖补激励。市县两级每年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为符合条件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并推荐参评技术能手。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1-2万元、3000-5000元奖补。将养老服务领域纳入技能人才选拔激励范围,符合条件的入选者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颁发“沂蒙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支持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对符合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给予一次性奖补。四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2025年6月,市民政局与山东女子学院签订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临沂医养管理有限公司与临沂市职业学院共建“颐养学院”,与山东女子学院共建校企实训教学基地,探索“院中校”人才培养模式。市民政局等12个市直部门,共建“沂蒙技能夜工坊”培训品牌,鼓励各县区依托街道社区党群中心、居民活动中心、文体室等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养老护理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家门口的“微培训”,助力实现社区居民“微就业”,让养老护理走进社区,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关于“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建议的答复 一是简化医养融合机构审批手续,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已经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依据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二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印发《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实施方案》(临医保中心发﹝2025﹞2号),进一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测算原则和方式,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结合当前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确保基金稳健可持续。三是严格按照《临沂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临民〔2024〕27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000元、36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200元、250元、3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的差异化补助。四是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围绕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设立关爱服务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养老资金,重点支持养老机构运营、护理型养老机构贷款贴息、孝善食堂、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认知床位建设、人才培养、连锁化运营等方面。落实补助政策要求,优化补助方向,从重点补建设“补床头”转变为重点补运营“补人头”“补服务”,将对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特困人员供养设施一次性建设补助等项目转变为对新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贷款贴息、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集中照护补助以及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持续提升补助实效。 (二)优化医养融合形式。加大医养融合深度,继续推动养老机构举办医疗机构、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等“两院一体”模式的发展,支持中等以上规模养老机构开办老年医疗机构。鼓励中小型养老机构设立诊所、医务室、护理站配备医护人员,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鼓励不具备举办养老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周边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签约、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敬老院,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实现统筹规划、协同发展、一体联建、资源共享、服务衔接。支持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模式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 (三)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市级继续开展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将培训对象从机构内养老护理人员延伸至居家照护服务人员、社工、康复、消防等养老管理服务人员,2025年全市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200人次。市级举办第七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为符合条件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从业年限、劳动强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人才工资水平,并将工资分配向从事一线工作的员工倾斜,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发挥市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强化政校企人才交流对接,着力解决“用人难、留人难”问题。 最后,此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指正,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临沂养老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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