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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61852976/xzspj/2025-000004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265号建议《关于解决停车难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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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立足自身职责,通过简化审批事项、豁免手续办理等改革措施,着力推进机械式停车设施审批简化、落地快速,最大限度便企利民。 一、用地、施工手续无需审批。利用居住区和单位、个人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停车设施的,无需办理土地审批及用地规划手续;作为机械设备安装,无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手续。 二、工程规划手续豁免办理。2023年10月16日,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临建审改字〔2023〕4号),针对停车场及立体停车设施,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建设,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情形如下:1、在满足日照、结构、消防、环保、安全等条件下,独立设置机械式停车设施和非机动停车设施;2、城市地面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其附属的管理用房、停车棚、道闸等设施。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工作目标,践行“一次办好”工作理念,研究机械式停车设施落地建设全流程要素,推出更多简化审批改革举措,更好服务企业群众。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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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审服函〔2025〕7号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265号建议的答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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