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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61852976/xzspj/2025-0000048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4/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25号建议《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25号建议《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立足职能定位,持续聚焦农业农村领域准入准营审批事项办理和制度创新,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构建合作社登记全程网办新流程

按照“手续更简,环节更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原则,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构建申请人网上申报、部门网上审批、证照免费寄递“零见面”的合作社开办服务新流程。提供合作社登记全程“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实现合作社登记注册当场办结、一次办好。今年以来全市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43户,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办理235户,全程网办率达96.71%。

二、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入口关

一是严格落实登记注册实名验证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法定代表人、联络员等相关人员均需通过支付宝“登记注册实名验证”小程序人脸识别核验身份信息,通过身份验证杜绝冒名登记情形,提升市场主体登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是推行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对接不动产、政法委和供电部门数据,优化登记业务系统注册地址真实性自动核验功能。完善经营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度,明确注册地址无法通过标准化地址校验的应当提交产权证明材料。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信息的准确性。三是施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营业执照时经营范围需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相应规范表述,经营范围填报由简答题变成了选择题,彻底改变了以往申请人“写作文”、登记机关“改作文”的申请方式,大大提升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规范化程度。

三、严格履行审管联动程序

办理经营范围涉许可经营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告知申请人需要办理的具体许可事项,以及该许可对应的办理部门,要求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该项许可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办理登记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门户”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便于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将本单位登记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全量共享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审管有效衔接。

四、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改革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对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简易注销程序相较一般注销程序公示时间由45天缩短至20天,提交材料缩减至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一项材料,大大降低了农民合作社尤其是“空壳社”退出门槛,提高了农民合作社“空壳社”退出效率,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审批服务工作,在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的同时严把登记注册关口,提升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和质量。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临审服函〔2025〕15号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25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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