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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zfw/2019-000007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关于严格贯彻<意见>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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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提案字〔2019〕第8号 B 尊敬的王淑清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严格贯彻<意见>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事关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问题,要求建成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 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做好配套幼儿园规范建设有关工作。2017年4月,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临沂市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于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规划、保障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配套幼儿园提供公益普惠服务、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18年11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整治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2019年4月,为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住区配套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从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按照有关要求,为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规范管理,有住建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土地出让环节,在出具建设条件意见书前,书面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将教育部门对于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作为土地出让文件之一,协同教育部门做好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监督落实,确保幼儿园按要求如期建设和交付使用。 二是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在验收环节进行把关。 三是积极协助县区政府做好幼儿园整治工作,做好督促、协调和政策指导,对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建设配套幼儿园或未达到配建幼儿园要求的,责成开发企业认真履行应尽义务,否则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通过各部门协同配合和采取有效措施,目前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正在稳步推进中。下一步住建部门将继续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有关工作,加强监督协调,切实抓好落实,为我市配套幼儿园规范建设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张济民 责任科室: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电话:813876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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