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585729837/gzw/2019-000005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8/14 |
| 文号 | 临国资函〔2019〕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国资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33号提案(关于科学处置僵尸企业,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的答复 |
|
|
|
办理类型:D 临沂市国资委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33号 提案的答复 马兴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处置僵尸企业,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后,市国资委对新划转的市属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通过与市审计局财务审计等方式,对新划转企业中的40余户列为僵尸企业,并将进一步对列入僵尸企业的摸清底子。市属僵尸企业普遍存在以下情况:大多数属于老国有企业,原隶属于市商务局、市行办和市经信局等市直部门,主要分布于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社会服务等行业,在企业转型升级中无法适应市场经济而导致;市属僵尸企业历史负担重,部分仅靠土地租金维持职工部分费用,有的甚至属于“三无企业”(无场所,无资金,无固定资产),极易引起社会稳定风险。 您建议中提出的摸清家底、分类施策、成立处置平台和政策资金支持都为我市处置市属僵尸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指向,我委在摸清市属僵尸企业底子基础上,下步将成立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作为僵尸企业的处置平台,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一企一策,通过关闭破产、出售、转让、租赁等方式加大僵尸企业的出清工作,下步也恳请马委员发挥政协委员的优势,多为处置僵尸企业争取政策资金扶持。 处置僵尸企业是个综合性工作,涉及很多职能部门,现根据市国资委职能答复,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