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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hbj/2020-0000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4/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关于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的建议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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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芯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的建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保障农民居民饮水健康,我局开展如下工作:一是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完成了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的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保护区划分、水质检查调查等工作;二是2018年,专门安排资金492万元对全市2726处农村“单村联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开展了的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水质检查调查等工作;三是自2019年,对全市“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第一季度已对全市44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的完成水质监测任务。四是2019年初,根据国家和省工作安排对“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同时,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制定了《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草案已报市人大论证修改,条例针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也做了专门的条款规定。 下一步,随着《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和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逐步推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源地保护各项工作力度,保障广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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