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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hbj/2020-0000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84号提案(关于以环保治理倒逼、促木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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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临沂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以环保治理倒逼、促木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环保倒逼促木业产业转型升级问题 近年来,我市木业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全面关停燃煤小锅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粉尘治理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木业产业靠近主城区,大量物料运输需求导致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非常严重,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此,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均将木业产业污染防治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加快木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在综合考虑产业链条的情况下,统筹木业粘合剂生产、集中供热、交通运输、园区建设、产能布局和区域环境质量容量等情况,确定我市木业产业未来发展布局和产能升级要求,确定我市木业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二是加快推进木业产业绿色标杆企业创建工作。提出我市木业产业绿色标杆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控要求,鼓励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达到绿色标杆企业标准的企业可以在错峰生产和大气应急响应期间享受停产豁免。 三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以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为核心,规范木业企业依法生产依法排放,加密环境执法监管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主体意识,努力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下步工作 为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目前我市已经邀请国家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专家团队,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全面分析,特别是要重点对影响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木业产业、陶瓷产业和物流交通进行精准分析,提出产业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控制要求和专家建议,确保木业产业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双赢。 感谢您对临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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