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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xxhwyh/2019-000001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关于《关于加快化工园区建设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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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化工园区建设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化工园区一律按《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标准重新审查,由省政府认定公布。我市目前共有4家园区拟申报化工园区,5家园区拟申报专业化工园区,7家企业拟申报化工重点监控点。其中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已经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示结束,待省政府正式公布;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和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已提报申报材料;沂水庐山化工园区申报材料正在汇总,拟于近期提报。5家拟申报专业化工园区的园区(莒南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沂水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沂南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费县探沂镇化工集中区、兰陵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及7家拟申报化工重点监控点的企业(山东省临沂市三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恒欣药业有限公司、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盛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沂河石化有限公司)正积极完善基础性设施,编制申报材料。 二、指导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健全基础设施,完善水、电、汽、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等配套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供水、供电、供热、工业气体、公用管廊、污水处理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安全、环保监管,建设智慧园区,强化应急救援,加强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 三、根据《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一是切实落实“四个严格”相关要求,新上项目必须符合所在园区(专业园区)产业定位,项目必须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允许类,严控限制类项目(搬迁入园项目除外),严禁投资淘汰类项目;搬迁入园项目要着力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现转型升级;鼓励发展产品档次高、附加值高、替代进口,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国际国内领先的项目。二是除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和搬迁入园项目外,各地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扩建危化品项目。三是除列入国家石油和化工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国家“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业发展规划、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省高端石化产业发展规划、省高端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等省重点项目,以及大型冶金项目现场制气、冶炼尾气制硫酸(硫磺)、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溴素等不适合入园项目外,严格控制在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之外实施新建、扩建化工项目。 四、综合考虑《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实施方案》。目前第一轮评级评价已经完成,共对158家符合基础性条件的企业进行了评级评价,中介机构对在评级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建议书的形式及时反馈给企业,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将对暂不符合基础性条件的企业和第一轮评级评价为“差”的企业中已完成整改的企业开展第二轮评级评价。依据评级评价结果,梳理出“关闭淘汰一批”、“搬迁转移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和“升级壮大一批”的企业名单,建立“一企一档”,实施分类精准管理,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五、前期,已聘请行业专家对全市化工园区及园区内部分骨干化工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目前正在撰写调研报告。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报告、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及我市化工园区认定情况及时编写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做到园区化、集中化,尽量减少危化品运输,减少装卸风险。 临沂市经信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经信和信息化委员会 637131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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