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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gaj/2019-000002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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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临公复)字(2019)第03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27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刘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电动车使用人群的宣传教育方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是做好联合宣传工作。日常工作中,主动联合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讲解电动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引导广大群众规范停放电动车。二是开展阵地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LED显示屏等媒介宣传电动车不规范停车引起的危害,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阵势。三是借助平台开展宣传。手机短信平台、微博等新型媒介有针对性的向电动车使用人群发布安全提示,实现安全宣传广声势、浓氛围、实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当前情况合理调整,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宣传教育和劝导上,借助典型案例、运用多种载体做好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让人人都能安全使用电动车,人人养成遵规出行的习惯。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于永波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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