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585729837/gaj/2019-000002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关于加速快递物流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的答复 |
|
|
|
提案(临公复)字(2019)第04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33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侯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快递物流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快递物流业发展水平对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城市快递物流运输是公安交通管理等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前,我市快递物流运输车辆总量大、种类多,管理难度较大,对具备经营资质、车辆及驾驶人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物流车辆办理通行证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服务举措。2019年3月1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能源快递服务车辆规范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已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统一外观颜色、标识编号的新能源邮(快)件末端揽收车辆,公安交通管理在核发通行手续后,允许其在城市限行区域与禁行路段通行。因揽投需要确需在禁停路段停车的,除北京路(马陵山路至温泉路段)、解放路(通达路至陶然东路段)滨河路、祊河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涑河南街、涑河北街、三河口隧道、蒙山高架路、双岭高架路、沂蒙路、沂蒙北路外,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允许临时停靠不超过20分钟。揽投员应在车辆显著位置标注“揽投中”字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为加速快递物流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于永波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