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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gaj/2019-000003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61号提案(关于增设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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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临公复)字(2019)第08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61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王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近年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城市交通出行压力持续增加,特别是医院、学校及商圈周边道路易出现交通拥堵。总体来看,既有城区道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车辆急剧增多、管理工作不到位等方面原因,也与少数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共道德意识薄弱有关。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解决交通堵塞问题,涉及城市规划、道路建设、路面执法等多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针对您的提案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规范医院、学校及商圈周边停车秩序。开展深度调研,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出行需求,在医院、学校及商圈周边完善禁停、让行等交通标志。在拥堵节点划定禁停区域的同时,兼顾市民停车需要,充分利用临时停车位缓解停车压力,做到疏堵结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二、加大城市道路交通疏导力度。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医院、学校及商圈周边警力配置和勤务安排,加强对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提高通行速度和通行效率。同时,及时处置各类轻微交通事故,减少因事故造成的长时间交通拥堵。 三、营造文明交通出行氛围。民警执法中同时做好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出行的宣传提示。加强警媒合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带动全社会文明出行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引导利用过街天桥等交通设施。配合住建部门做好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目前,引导市民选择现有过街设施安全过街,提示行人、非机动车尊法通过路口、人性横道,倡导车辆礼让行人。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于永波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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