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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gaj/2019-000003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6/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88号提案(关于在公共厕所附近增设临时停车点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88号提案(关于在公共厕所附近增设临时停车点的建议)的答复

提案(临公复)字(2019)第13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8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相吉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厕所附近增设临时停车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城市停车管理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公安交警部门依据该《办法》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切实做好道路停车管理相关工作。2018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城区部分道路增设停车泊位10000个,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停车需要。

二、在城市交通地图特别是电子地图上对公厕进行特别标识,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公共厕所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市民,并非只针对驾驶人或乘车人。市区内很多公厕设置在交叉口处或交通性主干道上。这些公厕设置路段,不满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规定。如果设置的停车位距离路口过近,则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作为驾驶人乘车人如有如厕需求,应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如距离过远,可以采用骑乘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方式来实现。对于其他适合设置停车泊位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均按规范进行设置。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宣传手段,教育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切实做好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于永波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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