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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gaj/2019-000003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10号提案(关于防止“祭车”之风蔓延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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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临公复)字(2019)第14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10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王观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祭车”之风蔓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社会频现“祭车”怪相,甚至在有些地方十分盛行。所谓“祭车”,既非传统民俗,也非社会新风尚,实质属于迷信活动,不但败坏社会风气,而且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风险,应坚决治理取缔。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厉执法处罚违法行为。针对“祭车”之风盛行沂南、沂水、平邑、蒙阴、莒南等地,分析研判“祭车”活动的主要时间段,加大对辖区国省道、县镇主要路口的巡逻检查力度,发现占用道路“祭车”、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坚决从严处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他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做好联合查处工作。切实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控制祭车之风蔓延。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贯穿工作始终,积极组织开展“温馨提示”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标语,展示宣传板,发放交通安全资料,播放警示光碟等形式,对祭车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发生在身边血淋淋的事实警戒人民群众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让其心里真正受到震颤和教育,从源头消除不良隐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于永波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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