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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cgj/2020-000027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加大我市公益广告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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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建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公益广告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公益广告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各级宣传部门要求,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递文明、引领风尚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规范提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心城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大型户外广告规范提升活动,深入治理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设施1100余处,面积5万余平方米;清理“野广告”4万个,追呼发布“野广告”电话号码1200个,市容环境和户外广告安全系数大为提升。 二是严格落实户外广告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县区城管部门职责履行,常态化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恶劣天气应急处理机制。针对今年强对流天气频发特点,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强对流天气期间户外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强对流天气户外广告安全监管的通知》,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手段避免事故发生:组织县区(开发区)城管部门以人员密集区、高层建筑等关键位置为重点,排查隐患;组织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和使用管理单位自查;预警天气停止户外广告施工作业;实行灾害性天气值班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查监督,及时现场处置。 三是扎实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今年以来,围绕疫情防控、文明创建、脱贫攻坚、沂蒙精神、禁毒宣传等重大活动以及春节、端午节、教师节等节日,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在主要道路大型商业显示屏循环播放公益广告同时,安排辖区管理部门对接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提升现有施工围挡、户外广告位等媒体公益广告所占比例,新增公益广告800余块,面积1.2万平方米,有力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开展,为各项活动增添了亮点。 围绕您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市城市管理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常态管理。利用智信平台等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定期对各县区(开发区)公益广告设置管理情况调度检查,确保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二是学习先进经验,突出地方特色。积极学习外地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同时在广告设置中注重增加“红色沂蒙”“书圣故里”等临沂地方元素,满足广大市民审美需求、提升城市品位;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临沂人民公园(广场)、临沂雕塑公园等窗口阵地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公益广告投放频次,营造沉浸式、多层次的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8132208 承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协调科 6372051 抄送:市委督查落实委、市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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