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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mzj/2020-000012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 文号 | 临民函〔2020〕10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49号提案(关于稳妥推进合村并居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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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临沂市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稳妥推进合村并居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是包括民政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单位的政治任务,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抓好以下工作落实:一是配合做好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工作。结合民政职能,认真研究市里下步出台的相关文件,通过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二是实施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的民主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三是实行分类指导。指导县级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村级民主协商工作,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对县级人民政府已下达批复的,加强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推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方面,近年来,按照全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我们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台账》,工作中,市委农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第一书记”工作办公室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进行重点督查,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建设期间,省政府督察组到我市就这项工作进行了检查,给予高度评价。 下步,我们将根据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立足民政自身职能,切实抓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民政局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720092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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