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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scjdj/2020-000016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9/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501号《关于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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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三定方案,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障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农贸市场督导检查工作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局成立专门督导组,重点针对市场宣传公示、建设管理、公厕建设、家禽白条售卖、水产设施5个方面,每天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保障农贸市场环境干净整洁,维护了农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在全市农贸市场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放心消费环境,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从2015年开始,试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电子化管理,搭建了“临沂市食品快检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将各县区、乡镇市场监管部门、各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具备接入条件的食品快检设备全部通过“平台”进行联网,市县乡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办公室通过网络即可掌握辖区内食品快检工作开展情况,较好解决监管人员少与监管任务重的矛盾,彻底解决各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食品快检设备形同虚设的问题。同时,通过对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快检数据的汇总分析,可以较好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对发现频率高的疑似问题产品进行针对性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可以提高监督抽检和实验室检验的靶向性,从而提高抽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全面禁止活禽交易 自疫情期间下发《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以来,城区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已全部禁止活禽交易,市场需求实行“白条禽”供应,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各方面工作,切实保障好老百姓的“菜篮子”。 2020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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