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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scjdj/2020-000016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在餐饮业行业场所实行全面禁烟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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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淑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餐饮业行业场所实行全面禁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烟草市场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烟草制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加强烟草制品商标印制企业管理和对生产销售烟草制品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行为及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管理,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强对辖区电商平台、网店、微商及实体店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烟草广告,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抽查,及时查处违法发布和变相发布烟草制品广告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结合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学校周边小店铺及电商平台、网店等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二、加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结合正在开展的“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工作,要求申报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和示范单位的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在经营场所内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对吸烟的消费者进行劝阻,确保消费者能够无烟消费。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吸烟的害处,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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