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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xxhwyh/2021-000001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35号提案(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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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因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实全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家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家民营企业入选中国企业500强,5家民营企业入选山东企业100强。 一是强化参政议政。市、县(区)党委、政府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企业家作为发展顾问,及时问计咨询、征求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专题性、行业性会议,要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或列席;出台涉企政策,要充分听取企业家代表建议,并建立建议采纳反馈机制。 二是健全帮扶机制。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市级领导每半年至少到联系企业现场调研 1 次,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各县区确保每户规模以上企业有 1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实现联系企业全覆盖;打造“临企通”综合服务平台,聚焦企业诉求,整合服务资源,提供政策、技术、人才、投融资等服务,实现政府与企业全方位、零距离互动对接。 三是规范涉企检查。建立“非请勿扰”管理机制,依托企业大数据监管信息平台,对诚信守法类企业,每月1—20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除安全生产、环保、食品药品检查以及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需要即时检查的外,原则上不得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根据行业不同特点和监管要求,分类确定检查频次,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原则上每年检查不超过两次。 四是加强企业家培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和民企接班人培养工程,突出企业发展需求,组织企业家、企业高管参加重点商学院EMBA培训,策划举办总裁培训班、沂蒙企业大讲堂、民企健康大学堂、“走进500强”等学习培训活动,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依托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示范园区等载体,对创业期企业的青年负责人进行培训,壮大企业家后备人才队伍。每年选拔5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接受省青年企业家“导师制”培养,推荐1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锻炼。 五是加大激励力度。市委、市政府每年评选表扬一批优秀企业家,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企业家创新创业先进事迹,营造舆论氛围。获奖企业家当年在市内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享受贵宾通道服务;在指定医院享受预约就诊、专家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安排一次免费查体。各级在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奖章等活动中,适当增加优秀企业家比例。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家延迟免职(退休)制度。 六是强化校企合作。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党校的“客座教授”或“特聘研究员”。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办特色专业或开展定向培养,精准培养企业急需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实现科研攻关能力与产业化能力的优势互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等方式增加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企业家进入科技专家库,参与评审、论证、咨询等第三方服务。 七是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优良传统,自觉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做新时代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的模范企业家。整合高校、研究机构、职能部门理论和政策研究力量,开展优秀企业家精神研究,重视企业文化研究和传承。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以深化改革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着力点,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创新引智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富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国际战略眼光和先进发展理念、现代化企业管理手段、高度社会责任感、朝气蓬勃的企业家队伍,不断提升企业家驾驭经济发展能力 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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