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585729837/cgj/2021-000025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推广应用“共享蓝管” 提升我市水环境的提案的答复 |
|
|
|
尊敬的九三学社临沂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广应用“共享蓝管” 提升我市水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了对我市老城区建筑基坑排水存在的问题,并就推广共享蓝管提出建议。根据提案内容来看,您前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相关问题和建议贴合实际,指导性强。 一、关于老城区建筑基坑排水问题 受历史因素影响,我市老城区排水管网以合流制为主。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大多数将建筑基坑排水直接排入管网。由于建筑基坑排水量较大,基本为地下水或经过简单处理就可成为清水。一方面,导致大量清水被输送至污水厂进行处理,大大影响了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增加了污水厂处理负担,造成了污水处理费用的浪费。另一方面,基坑降水造成排水管网高水位运行,处理不了的污水发生外溢,污染河道环境。建筑基坑排水已成为影响城市排水环境的重要因素。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 为解决老城区建筑基坑排水问题,我局会同市住建局、水务集团到滕州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试点项目建设,并加快研究完善相关机制体制。关于您提到的完善规划预审机制、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完善基坑排水水量计量、制定政策和项目运维等4点建议,其中的相关工作我们已经或正在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推行试点项目,摸索“共享蓝管”建设运维经验。我局主导的通达路“共享蓝管”试点项目于5月10号正式通水运行,该项目投资约90万元,由市水务集团负责建设运营。项目每日收集恒大中央广场和鲁泰C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深基坑降水约6000立方米,通过单独敷设的蓝管泵送至涑河,既每月节省污水处理费30多万元,又明显降低了涑河以北的管网水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共享蓝管实施机制。我局于2021年2月牵头制定《临沂市建设施工管理办法》,并已提报市政府法规科审核,待批准后印发执行。该办法明确了建筑深基坑排水监管主体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住建、行政审批、生态环保、水利、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临时排水的管理工作;深基坑排水量实行安表据实计量,改变以往不合理的排水计量方法;明确了“共享蓝管”的建设运维主体是水务运营单位;建设运维费用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审核后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列支等。该办法颁布实施后,将建立健全“共享蓝管”实施机制。 三是完善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共享蓝管”项目全面展开。我局在完善“共享蓝管”实施方案的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并将在全市排水管网合流制区域全面推广“共享蓝管”建设,将“共享蓝管”推广应用打造成污水提质增效的亮点工程。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加强后续运维监管,逐步在城区推广“共享蓝管”项目,提升排水管网运行效能,实现“清水入河、污水入管”的目标,有效改善城区水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孟庆余 承办联系人:刘岩 联系电话:637207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