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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ybj/2021-000002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稳步推进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的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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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57号 提 案 的 答 复 马登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稳步推进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提高征管效率,是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社保缴费的有力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一、关于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决定,征收体制改革到位前,现阶段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继续维持“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不变,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征收,各司其责,确保征缴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 二、关于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21年6月15日,临沂市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接口模式”已正式上线运行,部门信息共享程度进一步加深。税务、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健全完善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协同,通过加强业务联办,统筹调配服务资源,真正实现无缝衔接。一方面,增设税务、人社、医保业务联办窗口,坚决避免“两不管”、群众“来回跑”问题;另一方面,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信息孤岛、选择性参保和基数不实问题。 三、关于人员划转和业务平稳过渡。您提出的遵循“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应转尽转”的原则将现有从事社保费征缴的工作人员划入税务,可以有效避免政策业务衔接脱档,实现业务平稳过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四、关于将社保费的申报核定等业务下放基层、为经办服务大厅分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实现经办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既可以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又可以有效缓解政务中心人员集聚和经办压力,是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2021年将着力探索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工作,重点在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医保服务站点,力争年底前全市建成1000多个医保服务站。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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