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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mzj/2021-000006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 文号 | 临民函〔2021〕9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加大对精神病患者及服刑人员家庭社会救助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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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精神病患者及服刑人员家庭社会救助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长期以来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满足儿童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一、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台账,形成大数据库。为了真正实现民政业务数据与统计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从源头上解决业务数据与统计数据“两张皮”问题,从今年4月份开始,全省建立使用民政数据对接系统,联合各级财政部门,将孤困儿童业务数据与财政数据实现精准对接,从县(区)、市、省三层面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把关填报数据,确保规范有序高效组织实施民政数据归集、上报、对接、共享、应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迟报瞒报情况。 二、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帮扶救助机制。 主要有以下两项政策:一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二是重点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重点困境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2021年,我市将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列入20项重点民生实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在2020年底的基础上,再提高10%,达到每人每月1540元和1078元。 精神病家庭和服刑人员家庭儿童如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认定条件,即可纳入儿童保障范围,并做到当月审核当月发放。 其次发挥民政部门牵头职责,做好对监护责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等儿童的救助工作。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等社会救助部门及时将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对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生存面临困境的儿童及其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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