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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82170/wsj/2021-000014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对加强洪灾后传染病防控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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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夏昭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洪灾后传染病防控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洪灾后传染病防控一直是我委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我市先后制定下发《临沂市2020年较大及以上洪涝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临汛旱指电〔2020〕64号)《关于加强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政策文件,为洪灾后传染病防控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对您提出的几项涉及我委工作的建议,我委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一是多措并举,打赢灾后传染病防控与环境污染治理歼灭战方面。我们坚持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结合气象部门预测,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组建督导组巡查风险点,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害后,及时组建专家指导团队,深入受灾地区开展主动监测、筛查和环境消杀的技术指导。加强疾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要求,紧盯重点传染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果断处置措施规范控制,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加强医疗救治,及时派出精干医疗救治力量,在群众安置点派驻医疗保障组,深入灾民安置点或受灾村居集中居住点,保障灾民的医疗需求,切实做好医疗救护、现场抢救、伤病员转运工作。二是成立专班治理洪灾中死亡禽畜方面。我委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死亡禽畜的消毒消杀工作。三是举全社会之力,扶助农村地区灾后综合治理方面。针对农村地区的灾后综合治理,我委立足自身职责,主要开展健康教育,科普饮水卫生、食品安全和肠道、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等卫生健康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清理淤泥垃圾,疏通水沟,清除卫生死角和积水漂浮物;清理污水沟、塘,避免蚊蝇孳生;提供药品,大力开展灭鼠、灭蚊等活动;组织重点部位集中药物消杀,降低病媒昆虫密度,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和最新要求,结合您的提议以及具体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洪灾后传染病防控工作,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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