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438332361/zfw/2022-000031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19号提案《关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解决小区电动车自行车存放和充电难的建议》的回复 |
|
|
|
办理类型:B
临建政协字(2022)第7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19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张永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解决小区电动车自行车存放和充电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减少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风险,有效提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防范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0年3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解决电动车上楼充电问题。具体规范实施如下措施: 一、新建小区把好源头规划关。在规划设计环节,合理确定配建比例,明确建设选址,将电动车停车棚和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审批内容;建设环节强化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编制《临沂市标准住宅小区技术导则》,推进标准化小区建设,明确了物业用房、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和移交流程;在验收环节,将其纳入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和综合验收备案内容。 二、老旧小区加快设施改建。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合理划定空间,通过回收车位、安装伸缩雨棚、建设口袋车棚等多种方式提高配建比例。既有小区推进设施补建。对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且未建设充电设施或数量不足的既有小区,应当经本物业管理区范围内业主同意后,开展补建工作,由居委会组织调查摸底,发动居民自筹资金,或引入第三方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充电设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众号、业主微信群、明白纸、小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动车规范停放充电工作的宣传引导,发动居民积极参与配合,对消防安全事故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杜绝电动车违规充电,携手共建安全文明家园。 最后,感谢张永生委员对我市“解决小区电动车自行车存放和充电难的建议”方面的关心。我们已与张永生委员电话回复,其表示满意。下一步,我们相信通过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发展及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整合周边的物业服务资源,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一定能满足社区居民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其充电设施的需求。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日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