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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2-000033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0015号提案(关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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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褚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而民生等刚性支出保障却有增无减。市财政始终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在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的形势下,不断加大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投入,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全力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经费保障 2021年投入各类基层社会治理资金5.5亿元,用于公共安全、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积极支持社会稳定、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等重点工作开展,扎实推进“六无社区”和“六无单位”创建工作。2022年继续加大基层社会治理各项资金保障力度,同时全力保障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目前市域社会治理指挥中心项目正有序推进,6月底已完成基础装修和信息化设备购置。 二、完善薪酬体系落实奖补资金,蓄力塑造社会治理人才力量优势 自201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服务群众工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同时加大对我市9个县城市社区运转经费和城市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实现了纯城市社区经费保障全覆盖,全力支持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关于推进全市基层基础网格实体化网格管理员专职化的通知》要求,安排好年初预算,对全市基础网格管理人员按照每个基础网格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奖补资金,积极推动我市基础网格管理员专职化,引导更多力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市财政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沂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临沂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版)》,明确将社会治理项目(目录编码A10)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公共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和财力允许范围内,在继续加大对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支持力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为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发展局面贡献财政力量。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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