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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2-000039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220176号提案(发挥宣传效应,助推沂河新区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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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平达委员: 您提出的《发挥宣传效应,助推沂河新区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财政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沂河新区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新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打造临沂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引领。根据《中共临沂沂河新区工作委员会和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新区宣传职能体系建设由党政办公室(挂宣传部牌子)负责,承担理论武装、宣传宣讲、网络舆情引导处置、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近年来,市财政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支持临沂市对外宣传工作开展。 一是做好资金保障。为提高我市知名度、美誉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与中央、省级媒体合作,宣传我市文旅资源和城市形象。 二是强化政策支撑。会同市委宣传部等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支持我市媒体融合发展、文化宣传交流纳入支持范围,并要求市县两级财政联合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学习吸收您的意见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市财政统筹资金重点支持对沂河新区城市建设、营商环境、发展前景等宣传推介,并引导沂河新区财政加大对与主流媒体合作的支持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助推沂河新区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方面资金管理。督促沂河新区财政部门根据《临沂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同级宣传文化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政策;指导有关部门搞好资金跟踪问效,发挥好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有效监管手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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