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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hbj/2022-000002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14号提案《关于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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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孟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局认真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要求,全盘统筹谋划,狠抓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十三五”治理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了1490个行政村治理任务。按照“十四五”治理标准,2021年完成44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新增和巩固提升任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压奋进,2022年计划完成23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奋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突破,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一、创新污水治理模式。合理选择纳入污水管网处理、集中拉运、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或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成熟治理模式,在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无法形成地表径流的村庄,探索采取污水生态化治理、资源化利用等分散治理模式。 二、严格施工过程监管。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提速不降质,组织县区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对主材、设施、开挖、土建、敷设、回填、调试、运行等各环节,全过程严格监管,确保治理成效。 三、强化设施运行维护。组织制定县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着力健全长效运行监管机制。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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