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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61852976/xzspj/2022-000012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6/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00号《关于合理实施海绵城市 优化生态资源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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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00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郑庆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实施海绵城市优化生态资源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临沂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涉及我局的职责主要是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答复如下。 一、前期做法及成效 (一)搭建审批平台,实现数据共享。致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住建、规划、水利等部门业务系统“一网集成”,与“一张蓝图”“数字化多图联审”等业务系统实现审批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为全市5600余家在档建设单位免费生成公安部备案认可的电子印章,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生成工程建设类电子证照8500余张,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统筹、建设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二)推行联合验收,精简办事环节。制定联合验收3.0实施方案,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6个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专营单位,同步组织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在内的11个事项进行验收,及时反馈验收情况,同时推行房地产开发、工业等项目容缺权籍调查受理不动产登记,联合验收通过后,同步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不动产权证书。 (三)密切部门协作,做到审管联动。搭建临沂市“审管互动平台”,审批和监管部门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和监管信息通过“审管互动平台”发送对方,实现审批监管无缝对接。截至目前推送20499条审管互动数据。同时建立专项协调议事机制,对重大审批事项、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形,及时组织部门会商,确保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在内的各项政策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无改革不服务”理念,以“3+3+6”的工作思路为引领,按照“占领三个制高点”、坚持“三个对标”的要求,以审批服务系统改革创新任务落实为抓手,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住建、规划、水利部门沟通配合,探索将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纳入联合验收内容,一体推进,努力为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转变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为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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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审服函〔2022〕12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00号提案的答复.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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