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449523829/gaj/2023-00002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6/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号提案《关于整治夜间车辆滥用远光灯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号提案《关于整治夜间车辆滥用远光灯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提案(临公复)字(2023)第04号

 

对市政协十次会议第162

       

 

尊敬的毛家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夜间车辆滥用远光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提案有关建议进行深入调研落实。

远光灯为汽车夜间行驶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不能正确规范地使用远光灯也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作了深入调查研究,发现此类问题的确突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查处力度。要借鉴整治“酒驾”的成功经验,在加强日常严管严查的基础上,开展夜间滥用灯光的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依法严处一起,在全社会营造严查严管氛围。同时,加大电子警察建设投入,在充分挖掘现有科技设备潜力的同时,升级改造监控设备,合理布点,实现对主要道路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对滥用远光灯的精准打击力度。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大驾驶人培训力度,要求驾校培训中设置相关课程,让每个学员都熟练掌握远近光灯的正确使用,提高规范使用灯光的安全意识。严把车辆检验检测关,对私自改装不合标准灯光的车辆,一律不允通过车辆检测合格线。三是广泛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新闻等网络媒体上播放规范使用车灯的公益广告、发布相关交通事故案例等,让广大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危害性,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结合“七进”宣传工作,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人流聚集场所等地,从不同渠道、不同方位、不同角度、不同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规范使用车灯的新的认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35月15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凡旺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