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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360274559/mzj/2023-000002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 文号 | 临民函〔2023〕4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关于完善农村村务公开及运行保障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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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农村村务公开及运行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政协委员的关怀支持下,我局将村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临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连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党组织领导提升村级自治组织能力的实施意见》《临沂市村民代表管理办法(试行)》《临沂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将村务公开纳入全市清廉村居、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制度刚性不断增强。去年,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区制定印发了县级《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事项明确为制度、事务、财务三大类共51项,规范公开程序7项,并就村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村务公开的科学遵循,有力推动了村务公开由“有形”到“有效”转变。 二是开展专项工程。2021年,我们在全市推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开展村务公开监督落实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中,在全市优选部分村居,探索工作经验,规范提升村务公开工作。突出临沂特色,全市所有村居财务收支情况实行“接龙式”,按月连续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做法写入到当年省民政厅《关于推动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进行推广。会同组织、农业农村部门起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改进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让群众看的明白、心里清楚。通过开展专项工程,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按时有效进行村务公开的村(社区)比例达到100%。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去年,我们联合纪检、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创新实施智慧村务“码上管理”体系,实现党务、村务、财务智慧化管理。目前,全市所有村居均建立了村民微信群,公众号,群主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成员为本村群众,原则上每户至少1人进群,涉及村务公开事项在公开栏和微信群同步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总结推广“码上管理”等村务公开信息化经验,提升村务公开时效性和群众知晓率。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我市沂水县以《搭建“码上管理”体系探索智慧村务管理新模式》为题,作经验交流。 虽然我市村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比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认真借鉴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目录》。以落实新修订的《村务公开目录》为抓手,加大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从严规范村务公开程序、不断丰富村务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加大村务公开栏等传统公开阵地规范化建设,方便群众就近方便查看村务内容。 二是进一步丰富村务公开形式。继续发挥村民微信群、公众号、“二维码”等信息化公开作用,便捷群众查看本村村务公开情况。在此基础上,联合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推广和发挥清廉村居“阳光村务”监督平台的作用,确保群众能够方便查询公开信息,强化监督质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平常掌握或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区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严督实导,对于发现的问题盯紧靠牢,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今年《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重点任务调度台账》,细化任务目标,层层传递标准,督促县区抓落实求实效。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诚恳希望在下步工作中,继续对全市民政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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