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3-000036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68号提案《关于后疫情形势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
|
|
尊敬的**委员: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形势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您的建议对目前我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面临的形势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对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发展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根据提案中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落实“人才强企”相关政策 一是优化升级青年人才津贴政策。为提高我市中小微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对我市青年人才津贴进行了扩面升级,制定出台了《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和《青年人才津贴发放操作细则》,首次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纳入津贴发放范畴。依托“智慧人社综合业务平台”,增设了“人才津贴无形认证”模块,全面打破了线下纸质材料递交、审核的旧模式,进一步精简了人才津贴审核时间和流程,打造了全程网办的新模式。2023年8月,审核确认符合当次青年人才津贴申报条件的人才232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1人、硕士研究生1128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双一流”本科)1181人。 二是研究出台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我市制定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并配套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对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为中小微企业人才安居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2023年,下发《关于做好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全市青年人才津补贴工作推进会议,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操作细则出台、申报受理工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购房补贴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同时,开发建设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线上申报系统,加快“网办”进度,让数据“多跑腿”。 三是积极落实博士后奖补政策。积极改善博士后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用“真金白银”打造博士后人才最优成长环境。对每名新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完成开题报告后,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站期间市财政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助。出站后留在临沂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023年共为26名博士后申请各级各类奖补资金130万元,激发了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二、大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路径 一是大力开展“百校千企”攻坚行动。组织我市企业走进高校,开展双选会、名校直通车等各类招才引智活动,为用人单位和求职的大学生搭建沟通的桥梁。2023年,组织举办了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分校等驻临高校毕业生供需双选会,共有1922家企业参加,收到简历23000余份,初步达成就业意向8200余人次;组织130余家企业赴北京、西安、武汉、甘肃等地20余所高校举办的9场“临沂--名校人才直通车”招聘活动,收到简历2935份,达成高学历人才引进意向1192余人次。 二是探索开展区域联合引才活动。深入推进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间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市人社局牵头举办了2023年鲁南经济圈招才引智高校行暨临沂市2023年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现场开展的《职面未来》系列直播活动带领毕业生线上逛招聘、选单位,深受广大毕业生及其家长欢迎。此次活动共有70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了2.3万个工作岗位,现场投递简历1万余份,达成初步就业意向2500余人。 三、积极搭建企业人才对接桥梁 一是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进企业、进社区等方式,宣传见习基地认定标准、申报流程、补贴发放等见习政策和服务内容,扩大见习规模。规范见习活动,进一步明确见习人员、见习内容,加大见习人员权利保障力度,2023年,全市已募集见习岗位7751个,组织见习1203人,发放见习补贴110.5万元。 二是研究制定大学生实习实践支持政策。为进一步吸引集聚大学生到临沂企业就业,研究制定了《临沂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实习基地认定管理、实习补贴资金标准和拨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2023年通过各县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了20家临沂市首批大学生实习基地,为高校学生到我市企业实习实践提供了平台支撑和政策保障。 四、持续做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用 根据我市《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市人社局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在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全市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5%下调到1%,参保单位无需申请,自动按照新政策进行缴费。2023年共减收失业保险费19919.15万元,惠及企业5.81万户、职工113.44万人。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抓好人社领域各项人才、社保政策的落实工作,多措并举加强人才引进,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