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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23-000015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
| 文号 | 临发改社会函〔2023〕3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24号提案《关于以物业管理思维优化乡村公共服务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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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发改社会函〔2023〕33号 郑庆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以物业管理思维优化乡村公共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指出的“抓住机遇建立完善乡村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议针对性很强。我委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市公共服务水平。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临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建设,“十四五”以来,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规划实施。按照《山东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围绕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优军服务、文体服务、公共安全等10个领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长效可行、组织有力、分工明晰、协调有序的要求,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制定公共服务标准,强化公共服务保障。根据国家和省标准,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临沂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按照优孕优生、儿童健康、儿童关爱、学前教育助学、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助学、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就业创业、工伤失业保险、公共卫生、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扶助、养老助老、养老保险、公租房、住房改造、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扶残助残、优军优抚、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等23个大类、88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及牵头负责单位,清晰划定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服务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及底线标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全体公民都能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立足职能,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协调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此复如有不当,请予指出,期望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3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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