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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54446139/gtzy/2024-000007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01号提案《关于推进城市停车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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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停车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停车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停车设施规划配置,推动我市停车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现将今年以来我局停车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做好停车设施顶层设计 目前,我局已委托上海市政院编制了《临沂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经过科学分析,规划布局484处路外公共停车场,共计规划停车泊位110069个。其中现状公共停车场149 处,规划独立占地控制性停车场120处,规划兼容性停车场215处。 二、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停车设施配置有据可依 一是制定《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试行)》。为加强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市民对停车设施的需求,我局于2022年7月份印发了《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试行)》,对停车标准进行了优化,为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置提供依据。 二是印发《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根据2023年10月10日由我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的《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对机械停车位及停车设施、城市地面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其附属的管理用房等设施,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应主管部门的审定即可进行建设,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严格规划方案审查,确保停车设施足额配置 一是加强停车设施配置。在停车设施配置方面,今年以来,截至8月初,我局共审查公建类项目28个,地下停车场面积约26.4万平方米;共审查新建居住类项目12个,地下停车场面积约37.5万平方米。均按照标准配置停车设施。 二是严格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将停车设施在规划方案中配置到位,并与其他配套公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规划核实;在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必须解决好居民停车难问题,在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确落实。 在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时,严格要求在总平面图中对机动车停车场、住宅和商业配建车位分区等标注清楚规模、位置及停车位数量。 四、加强批后监管和竣工规划核实,保障停车设施建设到位 在项目规划竣工核实工作中,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审批的方案中的数量,将停车设施落实到位,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审批要求整改到位。 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各区分中心在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中,严格按照我局审查的规划方案落实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置。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根据我局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审批表,为建设单位办理了367份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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