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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54446139/gtzy/2025-0000027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0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07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产业园区建设 打破中小微企业用地难发展瓶颈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07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省委直属临沂总支: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产业园区建设 打破中小微企业用地难发展瓶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牢牢抓住长三角产业转移、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鲁南经济圈一体化、新时代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机遇期”“窗口期”,扎实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打造、培育规模化产业集群。按照临沂市级和你们提出的意见,我们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优化规划布局。我局积极指导各县区,在空间规划中合理布局工业用地空间,一方面推动中心城内都市工业区的高端化发展。主要发展基本无污染的工业,提升单位土地综合产出,产业向创新型、高效益方向提升,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聚力城市近郊工业聚集区的规模化发展。重点引导产业集聚,招大引强,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夯实临沂的工业基础,提高产业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打造现代化的工业区,注重产业配套和生活服务配套,控制通勤距离。另一方面促进远郊乡镇特色工业园的特色化发展。激发本地民营经济活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注重产业升级,提升发展水平,园区与小城镇一体规划建设,防控产业污染。

二是加大要素保障。我局依托市重大项目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与市级发改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共建共享重点项目一致性清单,全力推动省市重点项目早开快投。加强与省厅汇报争取,1月10日开放建设用地报批系统端口,继续实行即收即审即办、容缺受理、并行审查、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在2天内完成市局审查并上报市政府。用足用好实施不限量预支计划指标政策,保障急需开工项目用地需求。截至目前,全市报批建设用地总面积10083亩,已批复面积7063亩(其中预支新增用地指标5709亩),居全省前列。

三是充分利用分割转让政策。我局聚焦企业闲置资产盘活难、灵活抵押融资难、中小微企业用地用房难等制约企业发展的现实问题,主动入企走访,了解发展需求,经充分分析论证,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制定出台政策意见,在全国率先探索工业标准厂房按幢、层、跨分割登记。通过利用该政策,成功办理了沂河众创城、山东国际科技模具产业园、美鑫不锈钢产业园等13个项目分割登记,将104幢标准厂房分割为195处,累计盘活闲置资产74.4万平方米,实现灵活抵押融资12.36亿元;吸引129家企业入园发展,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用地用房难题。另有金锣、金湖、华宇包装、丰华产业园、沂河众创城二期等5个项目正在推进当中。

四是完善批后“双合同”监管。在签订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指导县区、开发区与土地使用权人同时签订建设项目监管合同,合理约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容积率等监管内容,由县区、开发区负责工业项目履约监管,针对不同规模项目和企业需求,落实差别化的管理措施,引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心坚定、政策创新、导向鲜明、重奖重罚、敢于担当、强力突破”的要求,加强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并对县区做好相关指导。

《关于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字〔2023〕73号)将于今年8月30日到期,为继续发挥政策惠企助企实效,我们在总结前期办理经验的基础上,对政策内容进行了优化修订,完善后出台《关于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有效促进产业用房的二次利用和市场化流转。

同时认真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局前期调研情况,拟出台《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意见》,合理解决项目准入把关不严、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不高、履约监管措施不闭环等问题,合理引导不同规模企业高质量发展,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困境。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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