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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54446139/gtzy/2025-000002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70号提案《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7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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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和盘活挖潜工作,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工作成效明显,低效用地再开发纳入国家级试点,是全省6个地市之一,要素保障应保尽保、充足有效。从去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3个1万亩”攻坚行动,即每年腾退低效用地1万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万亩,盘活农村空闲土地1万亩。具体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组建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农村空闲土地盘活利用两个工作专班。每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均将土地盘活挖潜作为重点任务分解部署,分管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会议调度落实情况。从全市层面上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做好部署和安排。各县区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全市形成了“市级统筹、县区负责、上下一体”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政策集成。市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关于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农村空闲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完善了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支撑体系。今年我市被自然资源部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结合您提出的有关内容,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临沂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26条政策措施,搭建了再开发工作机制、体制和政策框架体系。目前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是开展全面调查摸底。为解决底数不清的问题,我局拟定《临沂市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清查全市低效用地及其历史遗留用地底数,实施标图建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进一步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作为再开发实施和评估的依据。目前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拟以市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名义印发。 四是加快落实年度任务目标。年初市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向县区下达低效用地“3个1万亩”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完成工业用地连片整治4606亩,完成率46%;低效用地再开发5151亩,完成率51%;农村空闲土地盘活6997亩,完成率69%。7月25日,市政府分管市长召开现场推进会议,调度情况,部署安排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等工作。 五是强化督导考核。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按照“导向鲜明、重奖重罚”的工作要求,将节约集约和存量挖潜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计划指标调配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年底对超额完成全年处置任务,且排名前三位的县区,给予新增指标和占补指标重点奖励和倾斜;对完不成任务的,扣减县区核补新增指标总量的20%市政府三年累计奖励(对应扣减)县区7200亩用地指标。 下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县区工作指导,全力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不断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要素保障。 一是扎实推进盘活挖潜。按照年度土地盘活挖潜的任务目标,把握节点、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务求全年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结合空间规划管制工具和土地利用政策工具,制定出一批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快推动片区综合开发和连片整治。定期召开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现场推进会议,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引领示范,加快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三是持续加强改革创新。认真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局前期调研情况,拟出台《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意见》《关于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关于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意见》,重点解决项目准入把关不严、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不高、履约监管措施不闭环等问题,防止形成新的低效用地。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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