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贵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停车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停车设施规划配置,推动我市停车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现将今年以来我局停车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做好停车设施顶层设计。目前我局已委托上海市政院编制了《临沂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规划布局公共停车场484处,共计10.9万个停车泊位。保留现状公共停车场149处,总泊位23236个。本次新增公共停车场335处,总泊位85502个,其中控制型停车场113处,兼容型停车场222处。
二、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停车设施配置有据可依。为使停车配建政策精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与民生改善。对试用期已满两年的《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扩大了一类区范围,完善了部分条款,调整了部分配建指标,其中≥144㎡<200㎡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一类区停车配建由户均1.3上调至1.4,二类区停车配建由户均1.2上调至1.3,提高了停车配建指标,增加了居住区停车位数量。该文件已于2025年3月12日印发实施。
三、严格规划方案审查,确保停车设施足额配置。一是加强停车设施配置。在停车设施配置方面,今年以来,截至7月底,我局共审查新建居民小区10个,总户数7353户,地下停车场面积约32万平方米,按照标准配置机动车停车位共计9792个。二是严格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将停车设施在规划方案中配置到位,并与其他配套公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规划核实;在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必须解决好居民停车难问题,在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确落实。
四、加强批后监管和竣工规划核实,保障停车设施建设到位。我局在项目批后监管工作中,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批方案中停车设施的规模和数量,将停车设施建设到位;在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中发现停车设施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审批要求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局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中,继续严格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随着上述各项规定的落实和规划的实施,我市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停车需求将得到逐步解决,有效化解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8日